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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爷爷奶奶育有一子两女,二老均已过世,留下一套房子。

    爷爷奶奶育有一子两女,二老均已过世,留下一套房子。2004年 爷爷奶奶育有一子两女,二老均已过世,留下一套房子。2004年大女儿做公证自愿放弃属于自己的份额并转赠予二女儿,2014年经协商与货币补偿,二儿女做公证自愿放弃属于自己的份额和从大姐处获赠的份额。请问在这些公证材料是否足以让儿子自动继承这套房产?如果不够,还需做什么材料?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联众江湖

    发布于2015-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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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落落鱼 丨Lv 0
    不够。由儿子写放弃继承声明
    +1 2015-05-10 举报
  • 待机_状态 丨Lv 4
    不动产的遗产继承只有最终将房产过户登记到继承人名下才能算继承结束。在过户之前均有可能出现问题和纠纷。
    +1 2015-05-10 举报
  • qazxswedcqas 丨Lv 0
    有这些公证材料可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即继承。如果房管局不受理,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确权
    +1 2015-05-10 举报
  • 南沙群岛的海鸥 丨Lv 3
    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全部放弃,没有遗留债务。
    +1 2015-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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