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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卖房子,附加条款里有“买房可指定过户人”,现在买家要我和别人做资金监管看,已确定他们做abc单

    签合同卖房子,附加条款里有“买房可指定过户人”,现在买家要我和别人做资金监管看,已确定他们做abc单,可以根据合同中,买方某时间内做资金监管这条,拒绝与其他人履行合同吗?怎么维权?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张张4

    发布于2015-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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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喜洋洋107 丨Lv 0
    “买方可指定过户人”这条是双方自愿的约定,所以你有义务配合与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办理过户手续,按以往判例,abc单也有判有效的,所以,你要维权可能要从其他方面入手,看对方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根本违约情形。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 2015-05-08 举报
  • 斯普林斯特 丨Lv 0
    看不懂什么意思
    +1 2015-05-08 举报
  • teammilly 丨Lv 0
    如卖方违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1 2015-05-08 举报
  • luoli897 丨Lv 1
    要看具体合同是如何约定。
    +1 2015-05-08 举报
  • feifeiluck 丨Lv 2
    带上材料找律师面询。
    +1 2015-05-08 举报
  • fxj0808 丨Lv 3
    要仔细查看合同,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1 2015-05-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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