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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12月购买一小产权房,老板当时写一收条:今收到XX购房金壹拾柒万,此房作价叁拾万,乘余壹拾

    2013年12月购买一小产权房,老板当时写一收条:今收到XX购房金壹拾柒万,此房作价叁拾万,乘余壹拾叁万,其中捌万在2014年2月底交清,再余的待房证办好,一次性全部付清,此交款协议双方必须履行,不得违约。(由于其房证到现在没办下来,其中捌万还未交清,其要利息,)问我要不要履行违约责任吗,收条中没有违约条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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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江堰

    发布于2015-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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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idy430a 丨Lv 4
    你好!需要结合房屋情况,协议约定分析。
    +1 2015-05-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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