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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交房1年未“三通”违约在先,还强制收临时电费

    您好,我是滁州全椒的,家人买了一间商铺,因为当时不太懂而且是急着准备自家开店经营所以草草的签了字在规定交房的日期拿了钥匙(2014年6月1日),但是期间只通临时水电不通网络,在给物业的不断施压下终于在2014年国庆后开通了安广网络(其他网络后期断断续续开通,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正式水是在2015年1月1日办理的水卡,正式电一直未通,我们用的是开发商的工程用电(我们商铺后面还有二期和三期的商品房工程正在施工)。2015年3月25日,物业下达自己打印的《缴费通知单》要求用户缴纳2014年6月至今的电费,但是没有电卡,我们怀疑物业虚报我们的用电量,理由是1、物业从未带业主看过电表,2、未交房前开发商将部分毛坯房借给工人暂住;3、交房后有个别店铺没有外租和使用,却产生了200多元的电费。而后我们几家业主经过商量决定让物业给我们写个《保证书》并盖上物业的公章,内容是:1、业主交付70%的电费,剩余30%作为物业的保证金,2、物业每月25日带业主统一看电表,记录用电度数双方代表签字确认,3、下次收费时物业必训办理好电卡,业主一次性缴纳所有电费,包括那30%的保证金。可是物业说开发商可同意每月给我们抄电表,其他都不行,后来我们得知在房子未满”三通“的条件下交付房子属于违约行为,我们找开发商,可是开发商领导却以各种接口不予见面和回复,同时一面让物业三天两头的来我们店里要钱,绝大数租户都交了,只剩下几家业主自己开店没交,物业声称不交钱就停电,停电后业主要是敢找物业麻烦就起诉我们业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物业 商品房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西环张三爷

    发布于2015-05-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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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周校长 丨Lv 4
    面询律师分析;
    +10 2015-05-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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