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在外资企业工作,到今年3月15号满十年,合同是到3月31号,公司人事于2月28号通知我到3月底终止合同。

    如果公司到3月31号执意终止该怎么赔偿我,公司人事于2月28号通知我到3月底终止合同,到今年3月15号满十年,我拒签我在外资企业工作。如果到3月16号公司还不和我签无固定期合同,合同是到3月31号?4月1号我是否可以正常去上班?根据劳动法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个月的工资是合法的?人事给我合同终止赔偿11个月工资通知要签字,我是否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我现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问题是如果我不同意终止合同可以吗 北京市

    合同终止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清新愉快

    发布于2015-05-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斯雷德 丨Lv 4
    合同到期,公司也提前通知你,也赔偿你11个月工资,你即使一千个不愿意也炒你了,你怎告也没意义,这个方面公司已做到合法了,找自已原因吧,如果在一个地方工作了十年,用心卖力的,怎也混到一官半职吧,公司不轻易炒一个好员工,要炒的老员工基本系已无法忍受的了。
    +1 2015-05-01 举报
  • lingxiaolan 丨Lv 2
    你有两个选择第一 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你已经工作了连续十年第二 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需要支付你10个月的工资的赔偿金
    +1 2015-05-01 举报
  • 樱桃小麦兜 丨Lv 4
    您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1 2015-05-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