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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咨询

    条件之一: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我和丈夫在婚前都与父母有共同住房(房产证上是我和父母的名字,丈夫和其父母的名字),购房时间在2011年前。这个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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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philip24

    发布于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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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振宇 经纪人
    您好,《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主要针对的是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您和配偶在本市名下有自有住房,不符合提取条件。
    +1 2015-04-30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不能说的,,
    +1 2016-06-15 举报
  • tonnydu 丨Lv 8
    真也可以的,
    +1 2016-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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