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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咨询

    老公提出离婚,十年感情说没就没了,伤心不止——现在他已经向法院正式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调解失败,看来已经没有挽回余地了。所以想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并想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打官司。1、现公婆居住的房子(婚后购买),房产证上是公公、老公和我3人共同共有,房产价值200万,其中商业贷款30万,主贷人为我老公。房产如何分?2、现我和我老公居住的房子(婚前购买),房产证上是我公婆,没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当时由公公为我们结婚装修,现有装潢公司工程款发票10万元(开票日期为婚后),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装修款。3、现房屋内的家电和家具,如果是婚后购房是否可以要求分割?4、结婚前我个人银行存折上有5万元,但已全部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和窗帘,这5万元可否作为婚前个人财产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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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闽南歌专卖店

    发布于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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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aidodo 丨Lv 1
    你好:按照你的提问回答:1、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共同财产,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依据。因此,公公、老公和你具有房产的分割权,即三人平分。其中还贷款的钱主要是你老公,因你和老公已婚,还款钱是共同还贷(无论是谁还款)。所以,协商是否用现金作为补偿。2、现我和我老公居住的房子(婚前购买),是属于公婆的房产,可以视为借给你们结婚居住。装潢费用公公花去10万,可视为公公赠送你们的。所以,你没有房产和装修款分割权。3、现房屋内的家电和家具,如果是婚后购置的,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4、结婚前我个人银行存折上有5万元,但已全部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和窗帘。一般讲,这是你们结婚陪嫁,是你自愿赠予的行为,不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但可以协商解决。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聘请律师,你们的财产事实清楚,只要双方能够协商好财产的分割就行,实在不行由法官判决。
    +1 2010-11-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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