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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婚外情生子,离婚财产分割

    我嫂子在结婚前两个月,就已经怀有身孕,两人奉子成婚,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后一个星期,我哥哥很快发现嫂子怀的孩子根本就不可能是他自己的,就愤然和嫂子分居。7个月后,嫂子产下一个女儿,已经确定不是我哥哥的。我哥哥是一无所有,没有工作和收入,也没有房子。目前在外面租住。而女方有房有车,家庭富有,有很好的工作。现在我哥哥和我嫂子水火不容,嫂子反咬一口,说我哥哥在婚前就已经知道孩子不是他自己的,完全是为了钱财,才和她结婚的,说我哥哥是心甘情愿的。真是岂有此理?!现在我哥哥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女方的财产,或者要求20万的经济赔偿,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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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兵哥家园

    发布于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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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uizhuzhe 丨Lv 2
    1、既然孩子不是你哥哥的,那么你哥哥要求离婚就可以理解了。但由于在你哥哥是否知情孩子不是他的问题上,两人的看法决然相反,因此,通过协议离婚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而如果你嫂子还在哺乳期,法院将不会受理你哥哥的离婚诉求,你哥哥只能在你嫂子哺乳期结束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2、你哥哥是一无所有,没有工作和收入,也没有房子,且因为结婚时间不长,恐怕不会有太多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供分割。唯一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只能是结婚后你嫂子的工资收入等(详见《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3、“女方有房有车,家庭富有”与你哥哥没有任何关系,无法要求分割上述财产。4、你哥哥可以在离婚诉求中,以女方存在过错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但20万元显然过高,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1 2010-11-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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