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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个亲戚用其父亲的房产证更改为自己的名字在投资公司贷款100万,去年已还30万,剩余的没及时还上,截止目前加利息共计98万,现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被公安局羁押在看守所,现公司提出还款60万后出具谅解书,请问:1 我亲戚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2 还款60万后对方写谅解书公安机关能否放人。 3 如果不能放人,在羁押期间还款和在法院审理期间还款并取得谅解量刑上有什么不同。4 还与不还分别最低可判刑多少年。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房产 担保 举报

    提问者:老牛背壳

    发布于2015-04-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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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ip我知道 丨Lv 4
    您好,用伪造的证明文书骗取贷款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具体要看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怎么认定和侦查的,如果具备贷款诈骗的条件很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经济类犯罪中取得被害人谅解和退赃是很重要的,积极的退赃和认错,获得被害人谅解,对于量刑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建议您尽量积极配合,争取被害人谅解。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您的案件比较复杂,希望您能携带资料来所面谈。
    +11 2015-04-29 举报
  • 极度高空 丨Lv 5
    您好,有很大不同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1 2015-04-29 举报
  • 电子与生活 丨Lv 2
    你好:最好与律师见面咨询
    +1 2015-04-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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