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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纠纷问题

    2012年从亲属那里买了一套安置房,预付15万房款,由于比较信任,双方未签订合同,只写了一张收条,房子我已开始装修,但新政策下来后要缴20%的所得税,对方要我承担,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但装修已经花了4万多了,请问这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预付款是否可以收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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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龅牙苏2010

    发布于2015-04-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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