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当事人就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出售后再购新房,是否征收20%住房所得税?(来自天津中山八号中山8克拉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1000120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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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出售后再购新房,是否征收20%住房所得税?(来自天津中山八号中山8克拉小区)
(来自新兴中山八号的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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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口臭大军
发布于2015-04-27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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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惠积
丨Lv 1
现在政策不是已经改了吗五年改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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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xiaolan
丨Lv 2
不用,唯一住房满5年普通住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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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乘觉海
丨Lv 4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购房子如果有个税的都是卖家出的,但有没有个税还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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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voland
丨Lv 4
现在中山暂时还没有实行这项政策,而且如果可以开住房证明是可以免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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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_uer
丨Lv 4
不用,中山还没实行增值加税。没过五年唯一住宅就要收20%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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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网络
丨Lv 0
唯一一套满5年基本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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