洵口镇白沙村锣鼓坑
江西省 > 抚州市 > 黎川县
地块编号:DFL
未成交 发布时间:
土地基本信息
- 总 面 积
.㎡
- 建设用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
- 容 积 率
.≤FAR≤.
- 建筑密度
%≤D
- 出让年限
年
-
位 置
洵口镇白沙村锣鼓坑
-
四 至
东至山、南至山、西至山、北至山
-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交易信息
- 交易状况
未成交
- 最小加价幅度
万元
- 起始日期
--
-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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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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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
赣自然资网交地[]FL号
- 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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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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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出楼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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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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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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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本次出让地块为现状供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为防止山体产生崩塌、滑坡等险情隐患,竞得人成为受让人后,要充分考虑到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项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在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止地质灾害危害。 、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竞得人成为受让人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不得用于商品住宅房开发建设。 、地块红线范围内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信、通有线电视、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用地范围内应设置的公共建筑或附属设施及周边的基础设施等,均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建设施工。消防、环保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 、按照县专业规划审批小组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如有影响需要移除的树木,需经县林业部门同意并指导方可移栽,无影响的受让人必须保留,不得擅自破坏、铲除及移栽。 、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与洵口镇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企 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项目开工后,受让人必须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住建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竣工验收。 、受让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书(如环评报告书、商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生产污水排放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受让人后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如要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要书面通知洵口镇政府,并得到同意后,受让人方可进行。 交地时间:受让人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天交付。动工时间:土地交付后个月内。竣工时间:项目动工后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