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各缴存单位应在2024年1月之前,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度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为海口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5641元;三亚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6481元;三沙市缴存基数下限1730元,上限34359元。
这一调整意味着在海南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根据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进行核定,从而更加符合个人实际情况,有利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积累。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按照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给员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企业没有给员工足额缴公积金是否违法呢?
企业没给员工足额缴公积金违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工资、薪金支付总额的5%至12%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缴纳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海南省在公告中规定了缴存基数的范围,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另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权益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因此,企业没有按照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给员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企业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此外,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结而言,海南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举措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企业没有给员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职工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落实好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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