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6年秋季中 方案

海口公布2016划  方案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 局召开2016年秋季中 招生工作会议,备受市民关注的2016年秋季中 招生政策也正式出炉。招生方案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 原则。 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城区 新生实行网上 登记。新生 登记申请 时间为5月28日-6月5日;家长提交 登记纸质材料时间为6月4日-6月12日;校方实地核查时间为6月11日- 6月26日;复核确认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日—31日。

  海口城区 条件:

  1.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 接收 。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 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 新生与父母在海口市的 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 就读的由 接收 。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 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 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 簿同居住的,且在海口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 接收 。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 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 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 就读,由 接收 ,若 人数超过 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 和周边 情况统筹安排 。

  海口中 新生 登记所需材料:

  (1)海口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 新生的居民 簿;

  ②出生证(申请 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 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 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 位者提供)。

  (2)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 新生的居民 簿;

  ②出生证(申请 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 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 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 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 新生的 簿;

  ②出生证(申请 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 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海口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 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 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 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 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海口市居民承担非海口市籍 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海口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 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 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 位者提供)。

  海口城区 中 新生5月28日至6月5日网上申请

  据悉,海口城区 新生实行网上 登记。

  (1)新生 登记申请 。5月28日至6月5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 信息。

  (2)家长提交 登记纸质材料。6月4日至6月12日。

  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 安排 的, 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海口市公办 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 就学。

  (3)实地核查。6月11日至6月26日。

  由 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 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 发放 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6月27日至7月1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 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 。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至31日。

  其余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 的,申请 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 的,必须为 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 。

  (3) 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 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 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 。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 的,取消 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2016年棚改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 接收 为主。

  不符合入读海口市公办 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 就学。

  农村镇中 登记、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28日至31日民办 一年级 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

  据了解,海口各镇农村 ,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 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 ,招生范围由区 局划定。《2016年秋季海口市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各镇 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 。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 ,严格控制村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 无序流动。

  农村镇的 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 通知 制度,由镇 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 毕业生发放《义务 通知书》,学生持《义务 通知书》到指定 报名注册 。各镇要做好毕业生 跟踪登记工作。登记、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28日 —31日。

  民办 自主招生,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一年级 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 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 生 信息管理系统”建立 。

  附:2016年秋季海口市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1.市直属 招生范围划分

小 学 招 生 范 围
海口市滨海第九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海口市滨海第九
(西海岸校区)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海府二十五小 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8号至50号蓝天路路口,42号、44号、46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号)、和平南路双号(38号、40号、42号、54号),红坎坡1-64号。
海甸二十五小 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甸昆路(海甸岛段)以西。
白驹 ( 部)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货运干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港湾 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止)。
五源河
( 部)
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初 中 招 生 范 围
海南侨中(初中部)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市一中 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海口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一片;世纪大桥北岸沿世纪大道至五西路口以西一片。
琼山 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
市二中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148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1-155、双号2-190)。
市四中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长流 长流镇及所辖村庄。
海港 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琼山侨中 博雅路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灵山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五源河 (初中部) 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白驹 (初中部) 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那央村、儒逢村。

2.秀英区 招生范围划分

小 学 招 生 范 围
二十七小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滨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油库一段。
三十三小 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以北一片。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 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科技大道以西一片。
海秀 小 海秀镇新村、化工厂宿舍区 。
丘浚 水头村、锦地翰城。
秀华 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文博府。
永庄 永庄村。
初 中 招 生 范 围
市十四中 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南;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长德 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
新海 新海村、荣山寮村、镇海村。
丰南 丰仍村委会、拔南村。
荣山 西秀镇所辖区域。
石山 石山镇所辖区域。
东山 东山镇所辖区域。
永兴 永兴镇所辖区域。
注:各乡镇 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龙华区 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第九 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桥路段以东,大同一横路、大同二横路。
十 (广场校区) 大同路单号1号至大英西路路口、双号2号至万国大都会,万国西路东侧,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大同一横路自义龙东路路口至大同路路口,大英西路东侧、公园路、大同路自大英西路路口华发大厦至彩虹天桥段南侧、海秀东路北侧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大英西路单号(大英西路西侧)。
十 (义龙校区) 万国西路西侧、大同路双号自万国西路路口香港城起,龙昆北路东侧自海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路口、义龙东路、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横路、龙昆里、大同南街、龙丰路、正义路(龙昆南路正义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南至南沙路)。
龙华 月朗新村(含原 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龙阳路,龙华路玉河天桥以西至立交桥,龙昆北路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龙华路21号友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新村的农业 )。
金盘实验 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至白水塘路,东至坡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 );南沙路以东(不含坡博村、面前坡村)。
第十 学 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横,彰兴街,滨海医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方广场一带)。
第二十 1.老庙 :滨海大道31号连接盐灶路60号的小巷起沿盐灶路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灶路止);2.八灶 :八灶街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招 生 范 围
第二十六 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北至水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1至7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供。
玉沙实验 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2.滨海大道以南(东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苑、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龙华西路连接金龙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侨中路,南至华海路)(不含海秀路门牌号住户,属二十六小)。5.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
滨海 1.八灶街以西(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玉河路止);2.滨海大道33号连接盐灶路62号小巷起以西(北至演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灶路止)。
秀英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海瑞 1.丘海大道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南至海秀中路);2.丘海大道以东(北至海秀中路,南至滨涯路,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庄、水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公司仓库123号、省药材仓库134号、省扶贫公司138号、省农机公司139号、宝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华厂、粮油进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
秀峰实验 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外);海濂路;滨涯路以北;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区;金山小区。
坡博实验 坡博村、面前坡。
海燕 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
招 生 范 围
城西 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 (北至南海大道,东至龙昆南路,南至椰海大道)。
丁村 凤翔路西路1号到65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至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农垦直属 海秀中路100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不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 学 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至龙华法院止;南沙路西侧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交叉口起至南沙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三 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滨涯路以南(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 范围),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路口以东,金岭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 ),南海幸福城。
西湖实验 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解放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东路单号1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初中 招 生 范 围
义龙 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大同里(含二、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大同路26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段;龙华路(单号从31号起,双号从66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口起至侨中路口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1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48号起至金垦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路以北至侨中路口止。
金盘实验 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 );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以南;头铺村;农垦总医院;南航司令部大院;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至海口保税区止。
海瑞 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滨濂村和金山小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 范围);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 )。
秀峰实验 1.海垦路以东,金垦路、农垦设计院和金牛路连接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农垦设计院);2。海垦路与滨涯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 招生范围);3.滨濂村、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顺发新村。
八中 滨海大道龙华路口至玉兰路(万绿园西门)止以北,龙华东路滨海大道路口至盐灶路口以西,盐灶路龙华路口至八灶路口以北,八灶路以西,玉河路八灶路口到滨河路口以北,滨河路以西,龙华东路滨河路口起到南大立交桥以西,国贸大道龙昆路口至玉沙路口以北、玉沙路以东围成区域;含义兴街(龙华路至盐灶路段,单号157起、双号192号起)。
初中 招 生 范 围
城西 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学院路、苍峄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玉沙实验 1.滨海大道以北(从玉兰路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贸一横路以西至玉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
秀英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西湖实验 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路,居仁坊,西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秀路1号和3号,大同路(单号1至25号,双号8至22号),解放东路。
坡博实验 坡博村、面前坡。
龙泉 龙泉镇管辖区域。
龙桥 龙桥镇管辖区域。
新坡 新坡镇管辖区域。
遵谭 遵谭镇管辖区域。

注:各乡镇 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琼山区 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琼山 东至美舍河(高登东路口至巴伦路段以西);南至美舍河以东(高登东路口至中山南路与美舍河交叉路段);西至中山路(从建国路与中山南交叉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明洋商行沿县后街、沿万寿亭路与中山南交叉、沿中山南路与美舍河交叉口路段以东);北至建国路以南。
琼山 (那央校区) 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玉洲村、梧大村、新潭村。
琼山 东至中山南路以西(从忠介路47号与草芽巷42号交叉口沿草芽巷至草芽巷与万寿路交叉口沿万寿亭与中山南路交叉口,至中山南路与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路段);西至龙昆路以东(板桥路口至龙昆路与凤翔路交叉路段);南至发射台以北(龙昆南路与凤翔路与中山南路路段);北至大路街、板桥路路段以南。
琼山 (红星校区) 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公务村、沙上村。
琼山三小 东至中山北路与忠介路口以西和巴伦路与美舍河交叉处沿美舍河至红城湖路以西;南至中山北路与忠介路口以北(含忠介路11号沿县后街至草芽巷12号沿草芽巷至草芽巷42号与忠介路47号交叉口以北);西至朱云路以东(朱云路与忠介路交叉口沿朱云路至红城湖路口);北至朱云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红城湖路与琼州大道路交叉口以南。
琼山四小 东至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的路段以西;南至龙昆南路金竹园、定安小区、红城湖公寓围墙、沿红城湖边到红城湖路至海府路交叉口以北;西至龙昆南路与道客路交叉口沿龙昆南路与国兴大道路交叉口的路段以东;北至国兴西大道以南。
琼山五小 东至椰海大道与滨江路交叉口沿滨江路以西至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处;西至琼州大道与桂林下路交叉处沿桂林下路以东、沿凤翔路以北、那梅立交、沿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与椰海大道交叉处;南至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以北至椰海大道与滨江路交叉处;北至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口,沿博雅路以南至博雅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处。
琼山六小 东至大路街路口沿朱云路北段以西;南至大路街、板桥路与龙昆路交叉路口以北;西北边从朱云路口沿红城湖路段与板桥路口交叉口、龙昆路金竹园、定安小区、红城湖公寓围墙沿红城湖边以南、特区报西 的琼山区 区域。
招 生 范 围
琼山七小 东至滨江路路以西;西至琼洲大道与美舍河交叉沿美舍河以东、省干部疗养院与桂林下路口交叉以东;南至博雅路与琼洲大道交叉口沿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北;北至琼洲大道与高登东路沿美舍河交叉口至红城湖路沿红城湖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攀丹 东至滨江以西;西以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的路段以东;南至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红城湖路至滨江路交叉口的路段以北;北至国兴东大道以南。
琼山九小 椰海大道以南;东线高速公路东;新大洲大道琼山 高中部以北;东至南渡江。
琼山十小 新大洲大道琼山 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村、尚道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
初中 招 生 范 围
琼山二中 东至滨江路以西;西至板桥路口与龙昆南路交叉口沿龙昆南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以东,特区报西 的琼山区 区域;南至龙昆南路口与板桥路交叉口、沿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以北的路段、沿中山北路、建国路至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路口、沿高登东街路段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北、上丹路至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红城湖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南交叉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沿国兴大道路与滨江路交叉口的路段以南。
府城 东至滨江0路以西;西至板桥路口与龙昆南路交叉口沿龙昆路与交叉口凤翔路段以东;南至龙昆路与凤翔路交叉口沿凤翔路至桂林上路,至沿博雅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口沿博雅路以北;北至龙昆南路口与板桥路交叉口,沿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沿文庄路至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路口、沿高登东街路段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南、上丹路至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红城湖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南,(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除外)。

注:乡镇、红明和东昌农场中 招收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美兰区 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英才 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口至海府一横路口一带),海府一横路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白龙南路(从中法大厦至武警大厦,美舍河南边一片,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3号。
龙峰 五指山路以东(含沿街铺面),三角池至五指山路口以南一片(包括东湖里,龙舌坡),蓝天路(从海府路入口至五指山路口段以北一带),海府路46、48号,龙舌后路。
七小 和平南路(22号至尾号)、和平南横巷、建山里、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美舍路(东风桥西至中法大夏止)、文明东路(从文明天桥至东风桥西的南侧)。
八小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文明路口至海府路口)博爱南横路、南门新村、大英里、南联路、文联路 一带住户,红坎坡65—尾号(含工商行银苑新村宿舍)。
十三小 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口至文明路口)、龙文坊、龙兴坊、文明中路(至和平路路口止)、文明一、二横路。
十四小 振龙坊、大东路、大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水巷口、新民东路、塘边路、牛角村。
十六小 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水岸阳光B小区,海达路以东一带住户。
二十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至酱料厂)等住户。
二十八小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1号至五指山路口),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山路口起至南大桥止),龙昆南路东边至新建国兴大道路口,五指山路以西(包括五指山路临街门牌住户),自来水厂。
美兰实验 1.白龙北路一带(至文明东路口)、文明东路(从东风桥东边至白龙路口止)、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文明东路北侧(从板桥路口至山内花园路口的西侧)、板桥路(含板桥路蓝水湾、方圆小区)、白沙居委会辖区、海口木器厂桥以东一带住户。2.三亚上、下街、锦山里、木器厂桥以西、和平北路、新风里。
招 生 范 围
三十 海甸四西路以南一带住户(含拦海村)、水岸新城A、B小区、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
三十四小 青年路北侧(东至朝霞路口以西一带)、文明东路南侧(白龙路口至朝霞路口)一带住户(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山内村小区、亮典公寓)。
白沙门 白沙门一带及海甸四西路以北住户(含海景花园)、福安村。
美苑 1.群上路以东一带、国兴大道以北一带(至美舍河东边止)、美苑路一带(北至青年路口止)、青年路以西一带(从美苑路起至海府一横路南侧)、海府一横路(从群上路口至美苑路口)两侧的下贤村住户。
2.流水坡村一带住户、文明东路(从朝霞路口至流水坡路)两侧住户(含山内花园、滨江骏园小区等)、朝霞路以东一带住户(海府一横路北侧至美苑路口含千家村、青年路以东的下贤二村住户。
龙岐 海府路:西边从蓝天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东边从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蓝天路南侧(从海府路口至五指山路南路口)、 海府一横路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止)。
白龙 青年路南侧(东至美苑路口),白龙南路(东侧从青年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不含市四中;西侧从文明东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文明东路(东风桥东至白龙路口)、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住房小区)
新埠 新埠镇上及 一带住户、横沟村一带住户。
红联 亮脚、亮肚村、外坪一带住户。
初中 招 生 范 围
七 中 锦山里、锦山里新村、文明中路(博爱南路口至白龙路口以西)、和平北路单号、建山里、君尧村、上坡村、联桂坊、美舍路、田边村、文联路、南联路、南门新村、大英新村、博爱南横路、板桥路(含岭下村)。
九 中 海秀路南侧(从三角池至龙昆南路口)、国兴大道以北(东起嘉华路延长线至国兴大道交界处,西至南大桥以东)、蓝天路(1—33号、双号至嘉华路口含嘉华路双号住户)、龙昆南路东侧(至国兴大道龙昆南出口以北段)、西沙路、万华路、椰林路、天福新村、大英村、南宝路、五指山路、白坡里。
十 中 海府路(单号1—75、双号2—54)、和平南路、龙舌坡、红坎坡、东湖里、蓝天路(单号33—尾号段以北一片)、龙舌后路、博爱南路(单号125—尾号)。
九中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号1—123号、博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港村、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路、福安路。
海联 新埠岛、白沙坊 住户、仙桥路、板桥横路(含祥和小区)。
东营 灵山镇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
演丰 演丰镇所辖各村。
三江 三江镇、三江农场所辖各村。
咸来 大致坡镇咸来 村庄。
大华 大致坡所辖各村(咸来 招生范围除外)。
桂林洋 桂林洋农场范围(含塔市)。

注:
1.桂林洋 招收桂林洋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三江第 学招收三江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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