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 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 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 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 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12人在阅读
1364人在阅读
6999人在阅读
288人在阅读
196人在阅读
整租2室1厅西4天前
352人在阅读
308人在阅读
376人在阅读
393人在阅读
整租1室1厅南5天前
1068人在阅读
56人在阅读
274人在阅读
167人在阅读
整租2室1厅东27天前
578人在阅读
268人在阅读
150人在阅读
391人在阅读
整租2室1厅南北7天前
1429人在阅读
496人在阅读
226人在阅读
327人在阅读
整租1室1厅南16天前
18人在阅读
125人在阅读
434人在阅读
231人在阅读
整租3室2厅东25天前
21人在阅读
45人在阅读
391人在阅读
483人在阅读
整租3室2厅西南8天前
98人在阅读
291人在阅读
22人在阅读
379人在阅读
整租3室1厅南北4天前
317人在阅读
177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