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庭都在城市里有一套房子,这就免不了和物业打交道。目前,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庞大,同一个小区内往往存在多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可见现在的物业纠纷多复杂。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缴物业费?我们一起看看吧!
业主在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业主有权拒交。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物业服务不好,如何维权
1、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2、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3、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
物业服务直接影响到住宅小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业主与物管公司,如果发生纠纷如协商不成,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陷入“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下降”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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