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现在应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了。然而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买卖房屋时是不需要办理公证就可以过户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房产过户都不需要公证。那么,哪些房产过户是需要公证的呢?
一、哪些房产过户是需要公证的呢?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常情况下而言,若你是通过继承从而取得的房产,那么就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因为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之外,继承权公证书也是不能缺少的,所以这时办理公证是必不可缺的。
当然,除非你放弃了房产不再继承了,那么就不需要办理过户公证的。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在赠与人的时候是要办理《赠与公证书》的。而且不止赠与人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书》,就连受赠人也是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的,更或者是需要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的。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所以尽管程序繁多,也要按时条件办理才可。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遗嘱也是要经过公证,遗嘱才能生效后。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也要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进行相关的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当然,这也是必不可缺少的一前提继承条件。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若你想把涉外或者是港澳台的房产过户给亲人的话,那么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当房子处于涉外或者是港澳台的情况下,是必须先公证后才能过户的。
二、房产公证的作用
一般来说,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从而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这样一来,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1、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
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因为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且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
所以为了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
故而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这样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可得出,这些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赠与房产办理过户;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等这四种房产需要办理公证。
511人在阅读
25人在阅读
391人在阅读
185条评论9.5分东城-东二环
391人在阅读
494人在阅读
8条评论9.0分丰台-丰台科学城
1960人在阅读
310人在阅读
30条评论9.5分丰台-南苑
58人在阅读
331人在阅读
67条评论9.0分门头沟-新城
748人在阅读
176人在阅读
22条评论9.1分房山-良乡大学城
1035人在阅读
418人在阅读
420条评论8.8分丰台-园博园
337人在阅读
410人在阅读
12条评论9.5分丰台
489人在阅读
367人在阅读
45条评论9.0分通州-运河大街
1296人在阅读
346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