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的条款一定要一条条理解。因为很多业主维权事件中,都会以没看清合同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但“没看清条款”这一理由在法律面前是不成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字前要慎重,要仔细阅读理解合同条款。下面小编总结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的几个地方,一起来了解下吧。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一定要和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合同附件
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都要一一予以说明。另外,水、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3、签约主体
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做可以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4、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一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5、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有误差是目前纠纷的情况,尽管法律规定了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误差值不超过3%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付房款;超过了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不退房的,多了的面积的房款由房地产商承担,小了的话则要双倍退还购房者。
但是,如果双方另外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开发商往往在合同中约定房屋面积以有资格的测绘部门最终测算的面积为准,这样的话,合同约定的面积也是测算的面积,上述面积误差处理的法律条款就没有用了。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面积的问题,写清楚约定面积是多大以及面积误差超过多少不付款。
6、广告内容
很多项目在宣传时,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都会夸大项目的各种优点,甚至会虚构还没有建成的周边配套,这些事实上可能还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购房者如果不确定开发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附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以保障自身的购房权益。
7、计价方式与房款
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但是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一开始就定好,这样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8、空白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动手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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