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父母在购房时直接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认为这样可以规避将来更名麻烦,不过也有人说,这种做法隐藏着一些风险。那么,用子女名义购房,到底利多还是弊多?
一、用子女名义购房的好处
1、规避税费
相比常见的赠与房产与继承财产来说,直接以子女的名义买房能够省下可观的税费,而且也不用担心日后也许会征收的遗产税。
2、预置婚前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其配偶是无权分割的。因此会有一部分具有危机意思的父母,选择以子女名义来预先购置房产,以此来规避离婚分割财产的风险。
3、避免破产风险
有些父母由于从事风险性的商业经济活动,存在一定的破产风险,因此在有能力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为子女购置房产。一方面是为子女的未来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破产之后出现无家可归的风险。
4、避免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即便是在婚姻当中,也有很多夫妻因为房产的归属问题而大打出手,谁也不肯吃亏。一旦出现此类僵持局面,有一些夫妻就会在对孩子共同的爱护之心下,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
二、用子女名购房的风险
1、未满18岁不能贷款
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满18岁方可申请。如果子女未成年,就不能选择贷款,而只能全款购房。
2、出售、抵押不方便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随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产。只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卖出或抵押。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出售,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再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要指出: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等才可以。
3、出资人无权收回房屋
当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时,即便是父母出资,也是子女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意味着房子与父母没有任何关系了。就算是父母年老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很难拿回房产。
4、易发生产权纠纷
如果以子女的名义购房,那么房产就不算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子女没成年,那么谁拥有监护权,谁就拥有房产。因此即便买房时是你出的资,日后离婚时,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给子女买房时的父母是已经离异的。假设是母亲这方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一旦子女出现意外,父母双方是均半继承的,这对于出全款的母亲来说是不小的损失。
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此,就算房子是子女的婚前财产,但是根据继承顺序的规定,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将被其配偶优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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