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流通着很多没有证的商品房,有的已经在办证的过程中,几个月之后就能下证,有的还未走办理手续,但是具备办证条件。很多业主为了及时将房产兑成现金,会提前出售房产,先签合同定房子,等下证之后再走过户手续。但是这样产证未出的二手房能买吗?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风险
售房者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虽然实践中法院对于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看法。
有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也有的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只是规范房屋权属不能发生变更,但是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
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拘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性质的争论。
而应该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作了明确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与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二、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如果是买的已经交房二手房还好,如果具备办证资质,也不需要等特别长的时间,但是如果还没有交房的房子,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
三、房子有可能一直不是自己的
没有房产证,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进行正常的网签过户和贷款手续,房子依然不是自己的,如果后期市场利好,房价上涨,业主如果毁约了怎么办,或者拒不配合过户,也是非常麻烦。
再者,如果在等待下证的过程中政策变了,自己突然没了购房资格也很尴尬,总不能等到政策放开再过户,住着不属于自己房子也不踏实。
四、“一房二卖”风险
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这就为售房者“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售房者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当然,很多暂未下证的二手房的确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很诱人。但是这样的二手房交易起来风险也是的确存在的,如果购房者不放心,建议还是不要选购此类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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