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对相应的房产进行公证处理,证明与房子有关的具有法律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等。
一、房产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已经做好了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在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3、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4、房产所有权转移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二、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材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三、房产公证的流程
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等到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填资料申请
本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签名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就是有关于房产公证的具体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区的政策不同,房产公证要以当地的房产公证处的要求为标准。房产公证虽然不是买房的必要环节(继承和遗嘱要求公证),但是经过公证后的房产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在办理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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