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自住商品房其实这二者并非是一个对立的概念,很多人不知道自住商品房在哪里可以找到。其实,我们可以从住建委的官网上查询到相关的房源信息,但有一些购房者们对于自住商品房土地证的办理流程不清楚,那么宁海自住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宁海自住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宁海自住商品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宁海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7、购房者办好房权证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
8、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宁海自住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另外还有城改房土地证办理时一些特殊类型的: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以上文章即是阐述的关于宁海自住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要什么材料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多的自住商品房出让给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这里需要提醒各位,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是需要同时办理的,这两个都是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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