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根据句容市政府网站的通知,将停止执行句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主要为购房补贴停止发放。
新政内容:2018年2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2018年2月1日前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携购房合同到办理窗口办理相关登记,并在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后3个月内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购房补贴。合同签订以网签时间为准。
原政策:2016年12月句容市发布了《句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句容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句容市购买首套或二套商品房,给予购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该文件也同时注明了实施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附:政策原文(来源:句容市政府网站)
616人在阅读
1173人在阅读
691人在阅读
8条评论9.0分丰台-丰台科学城
1771人在阅读
131条评论9.3分大兴-西红门
95人在阅读
26条评论8.9分大兴-亦庄
110人在阅读
68条评论9.0分门头沟-新城
1765人在阅读
22条评论9.1分房山-良乡大学城
2457人在阅读
477条评论8.8分丰台-园博园
768人在阅读
30条评论9.5分丰台-南苑
6980人在阅读
64条评论9.5分丰台
337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