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仍执行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政策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提高至70%,长沙情况如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苏海燕昨日表示,长沙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照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策执行,“长沙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对抑制投资投机型需求有明显作用,因此政策近期不会有变化,除非住建部出台公积金新政策。”
按照长沙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若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则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长沙的政策为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北京公积金新规中关于“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长沙也已于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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