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同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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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3个小区)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1年

  • 名额规定:

    1年一名额

  • 招生规模:

    三个班,40人

  • 其他信息: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2015年4月10日-5月20日。 (二)现场报名:6月1、2日(星期一、二)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网址: www.zsedu.net(中山教育信息港首页: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二)现场报名: ★户口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到本村(居)辖区内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东兴社区、伯公社区、东海社区(住东御世家、金爵豪庭、友好公馆、名扬世纪、海伦春天、海伦湾)户籍,报名登记地点:中心小学,电话:22600735。 2.同安村、东海社区(住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同安小学,电话:22600351。 3.安乐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安乐小学,电话:22601064。 4. 民乐社区、和泰村、东海社区(住丽景花园、金凤湾畔、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家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民和小学,电话:22622505。 5.小沥社区、东海社区(住逸湖半岛、佛奥花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小沥小学,电话:22601221。 6.和平村、穗成村、东海社区(住穗茵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凤鸣小学,电话:22626068。 7.永益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永益小学,电话:22600100。 8.吉昌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吉昌小学,电话:22600961。 9.东罟步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东罟小学,电话:22601461。 10.西罟步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西罟小学,电话:22600314。 11.申请非服务范围学校入读的本镇户籍学生,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及房产证明材料,由学校初审后送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经批准才能入读。 ★在我镇居住的非本市(镇)户籍适龄儿童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审核手续: 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日带齐以下证明材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经审核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到居住地辖区内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跨镇区就读的:①监护人在我镇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②监护人在东凤镇的房产证(居住用)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居住证明;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未入户的:①积分入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监护人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户口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①市外事侨务局备案的《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登记表》;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的身份证和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镇户籍人员的港澳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和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5.本镇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双方村证明(证实小孩是该村民的孩子,现长期居住何地,需申请入读哪所学校等内容) 6.本镇户籍人员的未入户口的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户口本、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7.通过积分并在网上公布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就读公办学校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东凤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管办业务受理窗口), 电话:22603214。 8.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的:①东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在东凤购买社保的查询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 民办学校报名地点:新徽学校 电话:22637248 东海学校 电话:22608280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携带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适龄儿童的幼儿园手册或幼儿园就读证明、《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等材料,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一份。 (三)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由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咨询电话 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22600395 特此通告。 东凤镇文体教育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招生简章

东凤镇2015学年小学招生通告 2015-04-24 11:05:40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小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镇2015学年小学招生按照分村(居)、分校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2015年4月10日-5月20日。 (二)现场报名:6月1、2日(星期一、二)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网址: www.zsedu.net(中山教育信息港首页: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二)现场报名: ★户口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到本村(居)辖区内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东兴社区、伯公社区、东海社区(住东御世家、金爵豪庭、友好公馆、名扬世纪、海伦春天、海伦湾)户籍,报名登记地点:中心小学,电话:22600735。 2.同安村、东海社区(住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同安小学,电话:22600351。 3.安乐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安乐小学,电话:22601064。 4. 民乐社区、和泰村、东海社区(住丽景花园、金凤湾畔、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家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民和小学,电话:22622505。 5.小沥社区、东海社区(住逸湖半岛、佛奥花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小沥小学,电话:22601221。 6.和平村、穗成村、东海社区(住穗茵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凤鸣小学,电话:22626068。 7.永益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永益小学,电话:22600100。 8.吉昌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吉昌小学,电话:22600961。 9.东罟步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东罟小学,电话:22601461。 10.西罟步村户籍,报名登记地点:西罟小学,电话:22600314。 11.申请非服务范围学校入读的本镇户籍学生,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及房产证明材料,由学校初审后送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经批准才能入读。 ★在我镇居住的非本市(镇)户籍适龄儿童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审核手续: 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日带齐以下证明材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经审核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到居住地辖区内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跨镇区就读的:①监护人在我镇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②监护人在东凤镇的房产证(居住用)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居住证明;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未入户的:①积分入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监护人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户口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①市外事侨务局备案的《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登记表》;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的身份证和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镇户籍人员的港澳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和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5.本镇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双方村证明(证实小孩是该村民的孩子,现长期居住何地,需申请入读哪所学校等内容) 6.本镇户籍人员的未入户口的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①监护人户口本、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7.通过积分并在网上公布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就读公办学校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东凤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管办业务受理窗口), 电话:22603214。 8.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的:①东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在东凤购买社保的查询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 民办学校报名地点:新徽学校 电话:22637248 东海学校 电话:22608280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携带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适龄儿童的幼儿园手册或幼儿园就读证明、《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等材料,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一份。 (三)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由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咨询电话 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22600395 特此通告。 东凤镇文体教育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升学情况

  • 位:

    东凤镇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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