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同胜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学校地址:
坦洲同胜社区同旺街163号
二手房 (13个小区)
共167套招生简章
2015年坦洲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2015-05-06 09:31:40 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1)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2)积分生;(3)政策性借读生。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4月10日-5月20日 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成功登记后打印该预报名表,现场报名登记时须上交该表。所有新生必须按时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否则不能分配登记学籍。 (二)新生现场报名登记时间:积分生为5月28日-29日,其他新生为5月26日-27日。 (三)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地点 1.儿童是坦洲户籍的,到儿童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报名登记;金斗社区户籍的儿童、坦洲集体户籍的儿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人民大街177号,原镇教办)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2.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儿童(儿童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报名登记;父亲或母亲是金斗社区户籍或坦洲集体户籍的,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3.政策性借读生、本市跨镇区就读生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4.积分生(含积分入户)到镇老人活动中心(人民大街197号)开设的登记处报名登记。 三、现场报名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一)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 1.坦洲镇201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网上预报名表; 3.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4.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可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坦洲医院防保科开具)。5.申请镇内跨村(社区)入学的,须提交坦洲镇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 屋产权须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儿童本人); (二)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儿童(儿童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三)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 1.坦洲镇201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网上预报名表; 3.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可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医院防保科开具)。 5.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6.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四)持《积分入学(户)通知书》人员的适龄儿童 按《通知书》要求提交材料。 (五)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按《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教〔2014〕10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新生的录取及注册 (一)入学通知 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30日前后由各录取学校派发给家长。 (二)注册办法 新生按入学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将被视为放弃学位。 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5年7月小学应届毕业生:(1)本镇户籍人口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的学生;(2)积分生;(3)政策性借读生。 二、报名登记办法 (一)坦洲镇户籍生 1.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坦洲户籍学生,将于6月上旬由就读小学统一办理报名登记,入学申请表及户籍等材料送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 2.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坦洲镇户籍学生,6月1日-5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该类学生不用回坦洲镇参加期末考试。 (二)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学生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及本市户籍申请跨镇区就读 如果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由就读小学统一办理报名登记;如果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6月1日-5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三)积分生(含积分入户) 2015年5月28日-29日到坦洲镇老人活动中心现场报名登记。 三、报名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一)坦洲镇户籍学生 1.坦洲镇2015年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就读小学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二)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学生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父亲、母亲、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三)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 1. 坦洲镇2015年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就读小学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4.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四)持《积分入学(户)通知书》人员子女 按《通知书》要求提交材料。 (五)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按《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教〔2014〕10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新生的录取及注册 (一)入学通知 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7月中旬由原就读学校派发给家长;不在 坦洲就读小学的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派发给家长。 (二)注册办法 新生按入学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又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将被视为放弃学位。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6786372。 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