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白石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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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1个小区)

招生简章

三乡镇2015学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办法 2015-04-24 10:21:57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协调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三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规划 1、对象:我镇2015秋季各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本镇区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共分为三大类: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生和积分入学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 2、规划:2015年秋季各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27个教学班(与去年持平),学生1215人(较去年少27人,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中每所公办学校招收积分生比例不低于5%。 二、学位分配 1、三乡户籍儿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见附图)。若片区入读人数超过招生学位数则采用电脑派位办法分配学位。 ①光后中心小学: 由文昌中路至文昌东路、沙坦路、学堂路、振华路、三乡中学门前路、金昌路、新下冲路、环镇路所包围区域。(包含雅居乐花园1-8期、雅居乐新城1期、景湖居、雅湖居、幸福时光、城家、都汇城、英伦花园、岚晴湾畔、东城公寓、东一居、教师村、绿茵亭、雅豪苑、金棕榈、华丰花园、新下涌、湖下新村、圩仔商业街、景观一品等小区) ②载德小学:除①所述区域外,乌石村委会、桥头村委会、圩仔居委会部分行政地界范围。 ③平岚小学:除①所述区域外,平南村委会、平东村委会、南龙村委会、圩仔居委会部分行政地界范围。 ④大布小学:除①所述区域外,大布村委会行政地界范围。 ⑤鸦岗小学:除①所述区域外,岗泉村委会行政地界范围及部分平东村行政地范围。 ⑥白石环小学:白石村委会行政地界范围。 ⑦新圩小学:新圩村委会、古鹤村委会、茅湾村委会行政地界范围。 ⑧雍陌小学:雍陌村委会、东桂村委会、前陇居委会行政地界范围。 2、市内跨区生、政策性照顾生。按照居住地所划片区学校分配。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位数,该类学生将通过电脑派位办法分配学位,派位不成功的由招生小组统筹安排。 3、积分入学(或取得入户资格)儿童。文体教育局结合我镇公办学位分布情况,规划并公布各公办学校积分生学位指标数,家长根据“高分优先”原则,按积分高低顺序自由选择学校。 三、招生程序 1、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3月26日-5月20日,2015年8月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家长,必须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zsedu.net)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报名登记,没有特殊情况,逾期未预报名登记的视为放弃入学申请。本镇各幼儿园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预报名,各村居相关人员跟踪需要在本镇就读的辖区适龄儿童预报名情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三乡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限。 2、现场报名确认。 ⑴三乡户籍学生、市内跨区生和政策性照顾生现场报名时间为:4月25日(周六),地点:片区内所申请学校。 (2)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时间:5月30、31日,地点:三乡子健体育馆。 现场登记时家长应携带网上预报名回执以及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参阅以下第3项“主要验证资料”)前往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登记。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的或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现场登记。 3、统一审核录取。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料,并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1)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不适合在公办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户籍适龄儿童,按中山市教育局当年度残障儿童入学通知要求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主要验证资料:儿童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 (2)中山市其他镇区户籍因工作、生活改变需要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主要验证资料:儿童户口簿、儿童监护人持有的居住地所在学校服务区内房产证明材料、监护人在本地购买一年以上社保及固定工作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证明。) (3)符合条件的各类国家政策性招顾的适龄儿童。包括: ①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军(警)部队干部子女。(主要验证资料:监护人相关证件,儿童监护人持有的择校服务区内房产证。) ②台湾省户籍学生。(主要验证资料:儿童台胞证,市台办出具《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儿童监护人持有的择校服务区内住房证明。) ③港澳同胞子女。(主要验证资料:儿童有效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登记表》,儿童监护人持有的择校服务区内住房证明。) ④属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子女。(主要验证资料:儿童监护人持有的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儿童监护人持有的择校服务区内住房证明。) ⑤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在其国内监护人(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户籍所在地报名(主要验证资料:有效华侨证件、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儿童监护人户口簿。) ⑥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对本镇社会经济或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和纳入我镇“绿色通道企业(规模企业)”“中山市总部企业”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主要验证资料:儿童监护人持有的相关证件,《中山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申请表》,儿童监护人持有的择校服务区内住房证明。)) (4)常住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主要验证资料:积分回执或积分入户资格通知书。) 4、确定和公布录取名单。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上述录取顺序初步拟定录取名单,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各学校以短信方式给予学生家长发放录取通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上述第(1)(2)(3)(4)的验证资料带孩子到被录取小学进行新生注册登记,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登记手续。 四、招生说明 1、户籍儿童按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2、积分入户通知书与积分入学通知书入学性质相同。积分入学回执当年有效,积分入户回执三年内有效(时间以每年六月招生时间起算),学位分配均参考积分分数。 3、积分入学学位按“高分优先”原则由家长进行自由选择学校。 积分入学(含入户资格入学)是当地政府的一项优惠政策,积分学位是政府根据自身条件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家长可自由选择。由于历史原因,我镇公办学位分布与积分居民居住地存在不协调的状况,自愿申请取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积分生,一是数量大,二是居住地都基本集中在镇中心区域,而该范围学位有限,按上述招生程序不可能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学位。 没有办理积分的非户籍人员视为放弃入读公办小学的机会,一律不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5、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户籍居民,其小孩为非户籍居民按政策性照顾生登记入学,但必须出具儿童身份证明、合法生育证明及房产证明等材料。 6、政策性照顾生片区内入学必须提供所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住房属租赁性质,学位分配由招生小组在最后统筹安排。 7、三代以内代耕农合法生育子女及三乡户籍居民在港澳合法生育的双非儿童按政策性照顾生登记入学,但必须持有镇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制定招生办法的相关依据 录取顺序制定制定依据: 《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关于台湾学生在我市中小学校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教通〔2008〕163号)》《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关于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幼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2〕75号)》《印发《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府〔2007〕64号)》《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中山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 六、管理与监督 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工作,是建设幸福和美三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事件,保证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附件:《三乡镇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三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乡镇文体教育局(代章)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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