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胜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同胜村
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坦洲镇2016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本镇区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共分为三大类:①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②政策性借读生;③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4月1日-5月30日,适龄儿童家长必须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登记。 (二) 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登记时间:积分生为6月7日-8日,其他新生为5月23日、27日。 (三)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地点 1.各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登记; 2.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本市跨镇区就读生及政策性借读生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登记; 3.积分生到镇老人活动中心登记; 4.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儿童(儿童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到家长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报名登记;家长户籍是金斗社区的,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四)现场报名时须备齐验证资料: 1.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 ①坦洲镇2016年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②网上预报名表; ③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④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可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坦洲医院防保科开具)。 ⑤申请镇内跨村(社区)入学的,须提交坦洲镇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须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儿童本人) 2.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儿童(儿童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 ①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3. 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 ①坦洲镇201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幼儿园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②网上预报名表; ③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可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医院防保科开具)。 ⑤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⑥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4.持《积分入学(户)通知书》人员的适龄儿童 按《通知书》要求提交材料。 5.政策性借读生 按《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教〔2014〕10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位安排 1. 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 (1)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即坦洲村、合胜、十四村、七村、同胜、安阜、同胜、联一、永一、永二、群联、裕洲、新合、新前进等13个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学生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2)金斗社区户籍生。由于该社区人口分散居住在全镇各楼盘中,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所在地,参照积分生学区划分办法填报志愿,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所申请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集体户籍生。根据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所在地,参照积分生学区划分办法填报志愿,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所申请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跨村(社区)就读生。跨村(社区)就读生,是指户籍在某村(社区),居住地在其他村(社区)(以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证为准),申请跨村(社区)学校就读的,参照积分生学区划分办法填报志愿,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所申请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本市其他镇区户籍,在本镇工作和居住,申请跨镇区就读的,根据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所在地,参照积分生学区划分办法填报志愿,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所申请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6)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子女。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子女,按适龄儿童父母户籍所在地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 2. 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条件的各类国家政策性借读适龄儿童,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包括:⑴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⑵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⑶军警部队干部子女。⑷华侨子女。⑸台湾省籍学生。⑹港澳同胞子女。⑺属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子女。⑻紧缺适用人才子女。⑼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本镇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子女。⑽我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⑾家庭寄养儿童。 3. 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 (1)积分生先按本人或父母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填报志愿,再按积分排名顺序确定学位。 积分生按照学区划分办法,每人可申请2所学校作为志愿,招生办公室根据志愿先后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就读学校。具体如下: ①第一轮,按各学校第一志愿填报者的积分由高至低排列进行录取派位。对不按学区填报志愿的学生,由镇招生办公室在全部学生录取派位完毕后再统筹安排。 ②第二轮,在第一轮派位后仍有指标的学校按第二志愿填报者积分由高至低排列进行录取派位,直至派位指标派完。由于录取派位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因此建议家长充分考虑自己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③第三轮,第一、第二志愿均没派到位的,由家长再次填报志愿,或由镇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校派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配。 (2)积分生学区划分办法如下,全镇分成四个学区: ①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 ②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至金斗大桥)、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 ③西北学区:坦洲河、坦神北路、沙坦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新合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 ④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 (3)凡已派位,而未能按要求到派位学校注册的,将取消其派位资格,并不再补充派位名额。 (4)积分入学是当地政府一项优惠政策,积分学位是政府根据自身条件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家长可自主选择。由于历史原因,我镇公办学位分布与积分居民居住地存在不协调的情况,当区域内学位数无法完全满足积分生需求时,需统筹周边区域学校学位解决。 (5)积分入户通知书与积分入学通知书性质相同。积分入户回执三年内有效,学位分配均参考积分分数。 四、录取及注册 (一)由镇招生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料,并按以下顺序安排学位:(1) 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①各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②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③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本镇户籍居民非本镇户籍子女。(2)政策性借读生。(3) 积分生(含取得积分入户资格学生)。 同一类别学生中,安排学位方法如下:积分生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政策性借读生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其他类别由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二)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6月30日前由各录取学校派发给家长。新生按入学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6786372。 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①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②政策性借读生;③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 二、报名登记办法 (一)坦洲镇户籍生 1.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坦洲户籍学生,将于6月上旬由就读小学统一办理报名登记,入学申请表及户籍等材料送镇招生办公室审核; 2.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坦洲镇户籍学生,6月1日-10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该类学生不用回坦洲镇参加期末考试。 (二)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学生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及本市户籍申请跨镇区就读,如果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由就读小学统一办理报名登记;如果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的,6月1日-10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三)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 2016年6月14日到坦洲镇老人活动中心现场报名登记。 三、报名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一)坦洲镇户籍学生 1.坦洲镇2016年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就读小学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二)坦洲镇户籍人口的非坦洲户籍子女(学生非坦洲户籍或无户籍,父母一方是坦洲户籍)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父亲、母亲、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三)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 1. 坦洲镇2016年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由就读小学派发,或到现场报名点领取); 2.父亲、母亲、儿童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4.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四)持《积分入学(户)通知书》人员子女 按《通知书》要求提交材料。 (五)政策性借读生 按《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教〔2014〕10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位安排 新合小学、裕洲小学的毕业生安排在坦洲三中就读,其他学生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到坦洲中学或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五、新生的录取及注册 (一)入学通知 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7月中旬由原就读学校派发给家长;不在坦洲就读小学的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派发给家长。 (二)注册办法 新生按入学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6786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