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光荣巷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从今年起,以一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 学校地址:
夹河前街46-1
二手房 (13个小区)
共64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泉山区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7招生方案。 二、招生时间 2017年8月3日 三、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 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 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到泉山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四、报名要求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由一名家长带领孩子到本部报名。 2.报名时须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无产权的需带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五、学生施教区的确认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 学生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从未迁移过、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