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实验小学

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
  • 别名简称:

    灞桥区实验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 学校地址:

    席王街办柳巷村

二手房 (3个小区)

共6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1年

  • 名额规定:

  • 招生规模:

    学校现有 24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 1146 人;现有教职工 71 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招生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具有辖区内正式户籍

招生简章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入学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在依法治教的轨道上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实施办法   (一)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小学招生,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生源充足基础上优先招收西安户籍学生;初中招生,按照区教育局《2017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行,“以小学生成长过程评价为主,结合对学生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水平阶段评价,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5月30日,民办初中招生,6月10 日,“小升初”公布录取结果,6月1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6月25日前,学生持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中学办理流出手续。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和“不得择校”的要求,5月22日,教育局公布本年度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方案;6月20日―6月30日,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及承担公办学位的民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方案,招收新生。小学依据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初中依据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登记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6月30日下午,各校向教育科书面上报本校录生人数和空余学位数,并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数。   (三)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条件(第8类除外)且在我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5日到居住地周边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登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相关学校做好接待工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范围:城六区交叉务工,不属进城务工范围,不得互相择校;西安市以外户籍学生,随父母进城务工需要在我区就读的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六区外西安市户籍学生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执行。   (2)招生条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灞桥区务工就业证明;在灞桥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在“四证”中, “就业证明”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和用工单位(其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在灞桥区内)签订的六个月以上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2.随迁子女父母因特殊原因(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无法养育子女,由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和用工单位(灞桥区内)签订的六个月以上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居住证明”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西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灞桥区的居住证。   2.西安市以内户籍,除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以外,其他区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在灞桥区居住证明分两类情况,一是在灞桥区租房者需持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二是在灞桥区买房者需持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区证明。   “全家户口簿”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随迁子女和父母全家都在一起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随父或母一方的户口簿。  “流出证明”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3)招生主体:义务教育段有空余学位学校(含街办中心学校,街办中心学校是辖区小学接收主体)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收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原件,同时对其他“三证”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招生时间:7月1日―7月5日,基本完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待工作。   3、各公办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学位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类学生(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全区学位安排入学。   4、暑期招生放在每周周二,上下联动,区教育局督导室、教育科负责督察、协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接待设在本局安稳办。每周二下午五点前,各中心学校、各直属中小学将招生空位情况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并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数。   5、凡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入学工作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加强入学工作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政策照顾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教育局将把“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各单位学年度目标考核。   3、加强入学工作监督和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严禁出现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灞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83517580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17年4月8日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西安市第三十四中学,华清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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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