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荡口实验小学

科技类

二手房 (3个小区)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本镇户籍学生、有房无户人口子女:无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招生简章

一、本镇户籍学生(有房有本镇户籍学生) 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薄,按学区到对应的幼儿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在本镇购房、户口已迁入本镇,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读。 二、有房无户人口子女(有住房住本镇非本镇户籍学生) 1、凡镇外市内人员在我镇购买房子,按政策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园),待户口迁入我镇后才能在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2、凡无锡市外在我镇购房的,其父母须提供《房产证》和入户(户籍)证明,经镇教育办公室审核后,向居住地所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提出入学(园)申请。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住房,住本镇非本镇户籍学生) 申请预报名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带好材料,按照顺序分别到现居住地的派出所、计生办、社保所办理查验手续,凡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分别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然后持三张证明到鹅湖镇教育办申请学位。 (一)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供的材料 1、原籍家庭“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4、凡租房的,须提供租住房东与当地公安部门签定的治安责任书复印件。 (二)向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的材料 1、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颁发的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经批准可以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须提供二胎证;如二胎证遗失的,则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公函证明;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征收票据;如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征收票据遗失的,则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的证明;凡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由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向现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供的材料 1、父母在企业务工的,须提供一方在本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费明细; 2、父母从事种养殖业的,须提供和现居住地村(居)委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达到规定规模,由所在镇农服中心签署意见。 3、父母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须提供一方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雇工须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费明细; (四)申请学位 凡查验合格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派出所、计生办、社保所的三项证明材料,到镇教育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预报名登记期限及办理程序 1、预报名期限。有房无户人口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根据学位报满为止,逾期不再办理。 2、报到入学。申请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入学通知书》、学籍证明或转学联系函、学习成绩报告册,根据教育办公室划定的学区,于7月10前到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不到指定学校(园)就读的属于择校行为,逾期不予办理。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无锡市鹅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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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