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第一、服务范围内“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 第二、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其他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服务范围内辖去对口适龄儿童 第三、户口不在辖区,但在服务范围内购房并居住的适龄儿童。视前两项登记人数确定是否录取或交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 第四、持有服务范围内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并在服务范围内购房或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经审核通过,履行登记手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前三项登记人数确定是否录取或交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 注:经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将于7月3日上午公布名单,于下午2:00~4:00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