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外国语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无
- 学校地址:
寒亭区幸福路与小学街交叉路口以东
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寒亭区外国语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寒亭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现制定《2017年寒亭区外国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范围: 海龙路以东,通亭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东至寒亭街道片区。 三、招生程序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片内适龄儿童: 1.户籍(住址)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提供无房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2.提供材料:(前三项均查原件、留复印件) (1)户口本;(2)房产证;(3)父母计划生育证明;(4)接种防疫证。 (二)片外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房产在片区内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户口本;2.房产证;3.居住证(区外);4.劳动用工合同附社保卡、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5.接种防疫证;6.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批次:进城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子女 1.户口本;2.房产证;3.居住证(区外);4.接种防疫证;5.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第三批次: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或无片区户口和房产的随迁子女: 1. 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子女 (1)户口本;(2)居住证(区外)(3)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房屋质量保证书、水电费收据等证明;(4)劳动用工合同附社保卡、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5)接种防疫证;(6)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2.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具备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子女 报名时需提供:(1)户口本;(2)居住证(区外);(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4)劳动用工合同附社保卡、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5)接种防疫证;(6)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四、报名时间: 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一)片内适龄儿童:7月17日 (二)若有空余学位,将按顺序启动以下批次的招生: 1. 第一批次:7月18日上午(房产在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2. 第二批次:7月18日下午(进城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子女) 3. 第三批次:7月19日上午(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或无片) 4.进一步审核:7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1. 除预防接种证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 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索引页、孩子本人页(合印在一张A4纸上)。 3. 请家长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写明孩子姓名、家长姓名与联系电话。 注: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居住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等收据。 六、报名地点: 寒亭区外国语小学阶梯教室。 七、 招生工作联系电话:7256117 7256092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寒亭外国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