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堡小学

双语小班教学

二手房 (15个小区)

共43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

  • 其他信息: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3.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4.学区划分: 自北海路沿新北宫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路两侧向新华路开门的单位和小区)北行至玉清街,沿玉清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北宫东街所围的奎文区域。 5.班额规定。认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奎教办字〔2017〕21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组织机构: 奎文区十里堡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德荣 副组长:严冰 新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员:崔宗芳 王伟 杨淑 郭萍 李帅 卜海英 孙春荣 许建华 四、招生有关要求: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3.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4.学区划分: 自北海路沿新北宫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路两侧向新华路开门的单位和小区)北行至玉清街,沿玉清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北宫东街所围的奎文区域。 5.班额规定。认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 五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依据《奎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进行。 1. 6月23日 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 6月27日 完成并上交学校招生方案; 3. 7月3日 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学习文件,进行招生培训; 4. 7月5日-7月12日 网上预约阶段 5. 7月13日-7月14日 整理预约信息,确定报名时段、人数 6. 7月15日―7月17日,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学校接受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时需初步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预防接种本。 7. 7月25日,处理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学生。 8. 7月27日,学校上报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同时将审核后的户口本、房产证及学生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批。 9. 7月29日,学校统一公布录取名单。 10.7月31日(上午8:00--下午3:00),处理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学生并到教育局审核。 11. 8月30日上午7:30 新生报到。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7月15日――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教学楼二楼教导处 咨询电话:2081202 2081203 学校网址:http://slpxx.kwedu.cn/ 七、教育局监督电话: 2226016 8258209 奎文区十里堡小学 2017.6.22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育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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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