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园小学

小班教学科技类

二手房 (19个小区)

共71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计划招生3个班,每个班不超过45人

  • 其他信息:

    (一) 本学区儿童入学办法。 1.年龄:凡本学片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报名证件:(1)户口簿;(2)房产证;(3)预防接种本;(4)报名所需材料须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3.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父母确属无房,和爷爷奶奶住一起的要开具无房证明)。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需提供:①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居住证;②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④预防接种本。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须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4.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招生简章

樱园小学2017年一年级报名简章 学校2017年一年级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区招生范围 从健康东街庄樱路口开始,沿庄樱路南行至樱园街(华安世纪 学校2017年一年级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区招生范围 从健康东街庄樱路口开始,沿庄樱路南行至樱园街(华安世纪樱园小区门前的街),沿樱园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行至宝通街,沿宝通街东行至虞河,沿虞河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西行至庄樱路所围区域。 二、报名条件 (一) 本学区儿童入学办法。 1.年龄:凡本学片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报名证件:(1)户口簿;(2)房产证;(3)预防接种本;(4)报名所需材料须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3.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父母确属无房,和爷爷奶奶住一起的要开具无房证明)。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需提供:①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居住证;②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④预防接种本。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须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4.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三、报名时间 试行网上预约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7月5日―12日;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15日―17日。 (二)报名方式: 新生家长需扫描二维码,关注奎文教育,然后再点便民服务进入招生网上预约入口,进行网上预约。(家长手机请勿设置陌生号码短信拦截) 预约成功后根据手机短信提示,请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和孩子一起于7月15号-7月17号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进行材料审核。 四、报名地点 地点:樱园小学2.1教室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联系人:王老师 辛老师 联系电话:2255938(教导处) 2256561(办公室) 教育局监督电话:2226016 8258209 学校网址:http://kwyyxx.kwedu.cn/ 奎文区樱园小学 2017.7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新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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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