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东桥中心小学南校区

双语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姜堰府东路33号

二手房 (1个小区)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4个班,每班50人

  • 其他信息:

    符合《2015年泰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中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简章

姜堰区东桥中心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摘要: 一、招生对象 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两个阶段。 (一)施教区招生 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 ... 一、招生对象 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两个阶段。 (一)施教区招生 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分别到南、北校区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1.我校施教区划分 我校南校区施教区范围:古田社区、银穆村、中天社区(含殷唐路以北、励才路以东、东海路以西新划归中天社区的区域)、桃园社区及东桥村(姜堰大道以南、东海南路以东)、院子村。 我校北校区施教区范围: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及东桥村(东海南路以西、古田路以北)。 2.入学登记、审核时间 2017年7月11-13日 3.公示录取新生名单时间 2017年7月14-20日 4.入学登记、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契税发票;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5.下列情况监护人需出具无房证明 监护人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同时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原房产管理处)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须到姜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无房证明要在入学登记、审核前准备好,入学登记、审核时和其它材料一并提供。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1-22日到南校区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 (2)户口簿、出生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4)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就读的证明;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2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振兴路和励才路以东区域) (6)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三、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沙华中 副组长:刘海姜 王华山 陈存梅 高德平 四、咨询电话 13814488518(南校区) 13812484978(北校区)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姜堰市南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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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