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实验学校城西校区

名校附属

二手房 (3个小区)

共5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5个班,每班60人

  • 其他信息:

    符合泰州市学区划分的适龄儿童

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意见》(国发〔2016〕40号)、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泰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就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小学一年级为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学校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一)施教区招生 ⒈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内(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1)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招 生 单 位 登记、审核 公示拟录取 新生名单 审核办理 学 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7月3 -5日 7月6 -12日 另行通知 城 区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城西实验学校 7月3 -5日 7月6 -12日 另行通知 南苑学校 姜堰四中 实验初中 实验小学集团 第二实验小学集团 东桥小学集团 ⒉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不动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七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不动产)证; (4)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办法处理(作为指标生):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区房产管理处出具无房证明),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2)户籍与房产证不符的,按房产证上地址录取。 (3)户籍在城区、家在农村、父母在城区无持有房产证的固定住房的学生在城区服从调剂或回家庭所在地学校就读。 (4)非姜堰城区户口,已在城区就读小学或幼儿园的学生,如其父、母也非姜堰城区户口,且在城区又无持有房产证的固定住房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5)2017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产权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划分入学。 (6)本年度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拆迁协议在原拆迁地点或新购房地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 (7)家住城区的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若其已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8)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如不愿在该校继续就读,可选择回本施教区初中就读。 (9)城西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为中干河以西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考虑到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2017年继续实行过渡性政策,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初中或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一年级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三水校区或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因新河、石黄、双寿3个村处于溱湖大道两侧,上述3个村的一年级或初一新生亦可按上述办法自愿选择相关施教区学校。就读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的学生可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并享受该校指标生资格。 (10)根据城区有关实际情况,院子村作为东桥集团凤凰园校区与东方巴黎城校区共有施教区;赵家舍、五星花苑作为南苑学校初中部与实验初中共有施教区;以上区域由家长根据实际,自愿选择到相关学校报名。 (11)兴泰中心小学、俞垛中心小学毕业生升入溱潼二中就读,俞垛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到叶甸初中就读。户籍、住房均在原官庄乡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至实验初中或沈高学校初中部就读。 (12)特殊对象(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等)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在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手续后,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13-14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有关学校供其子女就读。实验初中、姜堰四中、实小集团北街校区、二实小集团康华校区和东桥集团凤凰园校区因生源太多、教育资源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详见附件2,学校须在7月15日-21日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素质教育报告书; (2)户口簿、出生证(入小学); (3)全国系统学籍号(入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5)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就读的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2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三)其他情况说明 从去年秋学期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再招收择校生。对极个别如足球等专业特长生,确因个性发展要求跨施教区就读的初一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有关学校或教育局普教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校组织专业测试,符合相关特长生条件的方可跨施教区就读,但不得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有关学校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4%。生源较多、班额较大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 2017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已缴纳全部购房款,产权证及契税均未办理的,原则上照顾到相应施教区学校入学,如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必须服从调剂,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城区学校,其中就读公办初中初一的新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规定,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施教区学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民办初中招收的学生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优质发展的核心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吃透精神,并及时传达。各校要通过各类媒体、在社区和学校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交流情况、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方便和服务广大群众。同时,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责,严守纪律,确保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秩序井然,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区教育局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各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为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教育局在东桥集团东板桥校区设立小学和初中招生咨询处,咨询时间安排在8月9-11日。招生期间咨询电话:88088521,88088523。 (二)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各学校必须对入学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学生家长在送验有关证件(材料)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招收的学生名单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要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按时将子女送至指定学校报到注册。对特困家庭及留守儿童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上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按照所划分的施教区招收新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所有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中,不得有填写各类社会培训及等级证书的栏目。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坚持“零择班”的原则,建立生源均衡编班长效制度,并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小学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学籍系统自动拦截)。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符合学区生条件但不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户籍、房产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自负。 (四)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要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在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的基础上,妥善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议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8%。 (五)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励才实验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方案须在5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姜堰区实验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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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