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小学

小班教学

二手房 (12个小区)

共162套

入学条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2016年,预计招生为5个班,250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注: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方法改革。坚持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开原则,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大积分入学政策,努力控制规模。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办法,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注: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三、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小学4月上旬—4月中旬、初中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见申请指南),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 “罗湖社区家园网”— “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罗湖区2015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或“罗湖区2015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1)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拒绝申请。   (2)对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如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该套住房已申请过地段学校学位,且在读),则只能申请分流学校(详见附表二)。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3)为减轻后续的分流压力和矛盾,控制申请量,初中招生拟按往年做法对地段生源较多的深圳中学、市第二实验学校、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桂园中学实行提前分流。视学校的学位紧张程度设定不同的申请类别限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地段生直接指引到分流学校申请学位。   2、网上比对验核:验证前(具体时间见小一、初一申请指南)教育科将进行一次申请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深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验核申请材料。小学4月下旬、初中5月下旬,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学校验核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注: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规定时间(见申请指南)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和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4.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   5、学位安排及统筹。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学位申请类别和学位申请积分,按顺序录取。对个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统筹调剂。   6、公布新生名单。小一6月下旬、初一7月上旬公布新生名单。申请人可直接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安排学位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7、新生报到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四、申请学位需交验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学位申请证明材料的审核(特殊房产除外)基本上已实现无纸化网上自动比对,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学校扫描存档,不用提交复印件:   1、 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注: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根据有关政策,港澳及外国籍儿童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五、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学区内大积分录取。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在实行单校划片的基础上,小学选二个区域、初中选一个区域试行多校划片学区制招生。小学由“罗芳—莲塘片区”组成一个学区,学区有罗芳小学、新秀小学、安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等6所学校(含校区)组成;梧桐—大望片区组成一个学区,由梧桐小学、大望学校组成。初中由罗湖中学、滨河中学初中部组成一个学区。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三)实行最低租房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对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四)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积分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积分办法如下:   (1)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购房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租房(实际居住,临时租房的要同时出示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每满1个月加2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独生子女加10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4)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今年恢复招生,与莲南小学同一地段,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二所小学均为原地段学校)   (6)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报名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积分。   附表一: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申请人情况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项目1 项目2 A类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100分 深圳户籍: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B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90分 1、购房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C类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8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D类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70分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非深圳户籍: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E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65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F类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60分   注:1、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但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六)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在历年学位特别紧张的部分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该小孩在该校上学期间,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到对应学校查询。   (4)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学校,要在每年的3月以前根据当年的招生地段划分对招生系统内本校地段的房产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补充或剔除)。如果家长发现系统预置的房产信息没有自己居住的住房信息,可点选列表的“其他”,填报自己准确的住房信息。对此种情况的申请人,学校要认真核对其住房、住址真实性和有效性,真实有效的给予确认并将房产信息导入系统房产信息数据库,报教育科备案。教育科将对此类申请学生住址及住房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填报虚假住址或冒充地段住房填报的均作无效申请处理。   (5)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不符合该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具体如下:   (6)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为:深圳小学、螺岭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锦田小学、笋岗小学、深圳中学初中部、第二实验学校、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   六、配套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我市各区将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大积分”录取试点,这是比较大的招生方式、方法改革,涉及到相应学区适龄儿童的切身利益,教育局将在各种媒体、网络进行宣传,相关学校也要在学校网站和校园设立宣传栏、深入社区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招生改革顺利实施。   (二)完善招生管理系统,启用义务教育招生公众服务平台。创新招生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公众服务平台。对招生系统进行易用性、简便化优化,提高家长申请效率和便利性;对系统进行功能扩展开发,增加家长服务项目,开发手机应用功能,家长可以通过手机软件、微信、短信随时随地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增加模拟、预测、预警功能,提高招生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和可控性。使招生工作更规范、信息更公开、申请更方便、操作更简易、服务更全面、过程更透明、结果更公平。   (三)建立学区住房信息系统,做好住房信息采集、整理工作。今年我们建立了全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库,并按学校地段区分。家长输入小区、楼盘,或点击电子地图,可判断并显示对口地段学校,输入学校名称可显示招生范围内小区(楼盘)名称。家长网上申请时,系统提供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住房信息(小区、楼盘、房号)供点选,符合要求的接受申请。对非地段住房自动识别不接受申请。各学校要对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并在招生过程中对遗漏或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进行补充完善。   (四)就读和免费资格实行无纸化网上比对审核。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已基本实现网上自动比对(计生信息审核已全部实行网上比对,不再出具书面证明)。因此,申请人到学校验证只需交验部分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学校验核证明材料原件后,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存档,学校、教育科和有关部门可随时、随地登录招生系统查看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料,实现学位申请、审核无纸化和网络信息化。   对不能网上比对的证明材料(如特殊房产),学校要按证明材料验核要求认真复核原始资料和佐证材料,并将原件扫描存档备查。教育科将对此类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查。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要改进工作作风,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对咨询、申请学位的家长、学生提供热情、规范的一站式服务。招生期间,学校要按要求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要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和接待人员,耐心解答家长、学生的问询,杜绝冷漠、粗暴的工作态度。教育科也要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接待。要把招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定期到学校周围为社区群众(家长)服务,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招生服务。同时,在罗湖教育信息网上提前发布招生公告和招生指南,公布各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印制《罗湖区2015年学位申请指南》,向幼儿园、各有关学校、街道社区发放,使我们的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六)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要组织学校行政、负责招生的有关人员学习、培训,使我们的学校领导、招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招生程序,掌握招生方法,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我们的招生改革能顺利实施,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严把新生入学关,对非深圳户籍儿童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和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就读条件。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尽量按标准班额人数和班数招生,控制招生规模,坚决遏制大班额现象。超计划招生的要向区教育局书面请示,说明理由,提交名单交教育科审核,报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否则一律不予录入招生系统,不予审核就读资格。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放宽招生条件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程序,公开招生计划和办法,保障群众(家长)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咨询投诉电话,招生结束时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   (九)进一步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按地段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不得招收地段外学生入读(接收分流除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和考试等方式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编班管理规定,按照《罗湖区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校的编班实施方案报教育科备案并在学校公示。要尽量按标准班额人数编班,严格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   罗湖区教育局党委(行政)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深圳市红岭中学竹林初中部,滨河中学,东湖中学,罗湖外语学校,菁华中英文实验中学,翠园中学,深圳市红岭中学,松泉中学

深圳小学>罗湖小学>蔡屋围小学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