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光小学

小班教学

二手房 (18个小区)

共34套

入学条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2016年,预计招生为5个班,250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醒:凡不满六周岁而进入民办学校或外地就读的,公办学校二年内不接受其转学申请。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4、独生子女、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优秀会员子女优先报名入学。 二、我校招生地段 西北到银湖,东至红岗路,南至坭岗西路。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查原件,交A4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儿童出生证;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翠园中学,东湖中学,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松泉中学,罗芳中学,布心中学,罗湖外语学校,菁华中英文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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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