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小学

语文类
  • 别名简称:

    深圳市人民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东门商业区晒布路49号

二手房 (8个小区)

共32套

入学条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2017年,预计招收4个班,200人,学校招收A-F类学生,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之间比较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凡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招生简章

2017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小学招生简章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1— 5月3日。   ■ 提交申请材料: 5月6—8日。   ■ 公布新生名单: 6月30日。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21日— 5月3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7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   ●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2017年我区有5个区域实行大学区招生(详见学校地段示意图),大学区内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4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笋岗小学、滨河小学、布心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这5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地段外适龄儿童申请,5所学校地段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志愿。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27—28日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5月6—8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学校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和存档),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示:   ●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已网上申请和到校验证的,若需更正申请信息、补交证明材料,可于5月9—11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12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3.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5月15日—6月19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经学校验证无误的,招生系统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验核。验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验核结果。   4.公布新生名单:6月30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7月1—3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包括深圳户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家长务必于5月3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学校扫描存档,不用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儿童   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身份证。    2.居住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父母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台、港、澳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2.港澳籍儿童:申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应为深圳或内地户籍。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参照我市内地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居住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式样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   (5)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五)对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居住在商务公寓、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②属于军产房的,提供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③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2017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7.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8.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9.《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实行最低租住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非深圳户籍在我区租房居住至少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时间为准)。即非深圳户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办理租赁备案的才能申请(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三) 增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我区小学、初中的学位需求和学校布局,将松泉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增设小学部。小学部2017年开始招收一年级学生。   (四)继续扩大“大学区”试点范围。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在小学现有三个大学区的基础上(即莲塘—罗芳大学区、大望—梧桐大学区、桂园—笋岗大学区)2017年继续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1.增设“滨河—罗湖”大学区。由滨河小学、罗湖小学组成。实行大学区招生。2.增设“布心—翠茵”大学区。由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东昌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暂定名)、水田小学等八所学校组成,实行大学区招生。各大学区招生范围及组成学校请查阅《学位申请学校地段示意图》。   大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申请儿童加30分;C、D类申请儿童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与莲南小学视为同一地段;桂园小学与百草园小学视为同一地段;松泉中学小学部(暂定名)与东昌小学视为同一地段)。   (五)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根据学位总量划定最低入学类别/分数控制线,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大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 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 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1)深圳户籍学生:①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加20分。③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罗芳中学,松泉中学,东湖中学,布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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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