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

小班教学

二手房 (18个小区)

共188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一)本市城镇户口居民子女入学,由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房产证(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父母须出具无房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及预防接种证,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准予报名入学。 (二)在我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下同),携适龄儿童持符合条件的以下证明材料报名。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提供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3、住房证明:提供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市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儿童预防接种卡。 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需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招生简章

长征街第三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以上招生指示精神,我校定于2015年6月29日到7月2日进行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招生新生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范围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根据“长政教[2015]2”号文件精神,按面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招生方法 (一)本市城镇户口居民子女入学,由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房产证(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父母须出具无房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及预防接种证,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准予报名入学。 (二)在我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下同),携适龄儿童持符合条件的以下证明材料报名。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提供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3、住房证明:提供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市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儿童预防接种卡。 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需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四、招生范围 和平东路至石德铁路,平安北大街、胜利北大街至建设北大街(本范围内冀兴花园、宏业小区和御景园小区居民子女调剂到正东路小学就读。此范围内不含荣景园小区居民子女)。 五、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2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六、招生结果公: 7月3日--6日入户核查。 7月19日在学校张榜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电话:8607179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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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