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 别名简称:
晋元高中附属学校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真金路512号
二手房 (18个小区)
共1831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出生年月: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户籍均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学生与户主系监护人、直系亲属关系,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直系亲属。 3、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年限满一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迁入)。 四、招生办法: 1、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不以测试的形式选拔学生。 2、对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智力、听力、视力),学校将推荐到本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进行入学鉴定,学校不拒绝接受经区康复指导中心鉴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3、由于学校学额、资源有限,学校只能解决本辖区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于辖区内我校无能力解决的其他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我校将汇总各类人员信息、按条件排序,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按序统筹安排。 4、学校全面实施“五年一孩”的政策,即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适龄儿童的对口入学机会,双(多)胞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除外。 学校自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2015年已经有过适龄儿童入学的住户地址原则上至2019.8.31前不再安排第二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该地址直至2020年解冻,以此类推。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7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7〕6号)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小学部主任等组成的“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