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小学

艺术类

二手房 (8个小区)

共469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3年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招生规模:

    4个班,每班30-40个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1、本学区户籍(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户主须为学生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安排入学。 2、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可按居住地 安排入学。 3、持“人才引进居住证”(市人事局颁发的,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的学生,按居住证副联上注明的地址(且与房产地址一致)安排入学。

招生简章

2010 年 9月 1日-2011年 8月 31 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 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1.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我们将根据您孩子的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安排他(她)进入一所公办学校。常住户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具备相应的房产证。如果学生本人是户主,须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16年6月30日。 2.如属“人户分离”,需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房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在入学安排时,需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廉租房参照本条办理。 3.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可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无房产证,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4.如果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遇到动迁,户籍尚未迁移到新住址,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对口入学(租赁房屋地址只能统筹安排)。 5.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如需继续在本区县就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6.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本区县借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

上海小学>闵行小学>古美小学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