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泾第三小学
- 别名简称:
吴泾三小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就近入学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吴泾镇通海路393号
二手房 (6个小区)
共98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1. 报名、登记范围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 招生地段: (1)黄浦江以西,木材公司铁路线以东,塘泗泾以南,剑川路以北{剑川路10弄(锦浦公寓)、剑川路50弄(氯碱小区)、通海路360弄}。 (2)黄浦江以西,宝秀路以东,剑川路以南,江川东路以北(除星火村1、2、3组及9~17组){剑川路121弄、剑川路139弄(锦川公寓)、龙吴路5599弄(新华小区)、广南路333弄(现代苑)、龙吴路5688弄(万科花园小城)}。 (3)吴泾镇星火村4~8组、原金红村;梅陇镇车沟村、双溪村的东钱、邵家塘、周家塘三个生产队。 (4)吴泾镇范围内市属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的。 4. 报名手续:请家长携带小孩、带好户口本、《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正方形白卡)到学校三楼教室办理报名手续。 注:星火村、英武村、幸福村、友爱村户籍的儿童可到华师大附小报名。 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本校全部录取,到学校三楼教室报名): 1.本区本校招生地段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户籍要求原则上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校招生地段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录取。 3.持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1年及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按照居住证副联上注明的地址录取。 4.非本区户籍但持本校地段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 外省市户籍并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原件(到学校一楼登记): (1)父母一方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截至4月30日为止,续签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申请入学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截至4月30日为止,有1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卡; (5)住所证明(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的租赁房屋合同); (6)儿童在幼儿园接受学习的证明。(提供幼儿园大班第1学期家园联系册) 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以住所证明的住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本校招生学额范围内决定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