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小学
双语小班教学艺术类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就近入学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碧江路195弄156号
二手房 (13个小区)
共201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1.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我们将根据您孩子的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安排他(她)进入一所公办学校。常住户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具备相应的房产证。如果学生本人是户主,须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16年6月30日。 2.如属“人户分离”,需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房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在入学安排时,需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廉租房参照本条办理。 3.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可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无房产证,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4.如果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遇到动迁,户籍尚未迁移到新住址,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对口入学(租赁房屋地址只能统筹安排)。 5.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如需继续在本区就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6.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本区借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