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路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南校区:江川路248弄114号 北校区:上海市闵行区安宁路495号
二手房 (9个小区)
共384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信息登记 2017年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 4月9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闵行区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进行登记。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4月23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入学信息登记的两种方式: 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认不可修改。 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①本市户籍及港、澳、台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至上海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详见区招生细则的附表)登记入学信息;②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我区民办三级幼儿园及看护点的适龄儿童可至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详见区招生细则的附表)登记入学信息。 2、招生范围及计划数 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详见闵行教育网),以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为主,按上级确定的招生范围划分和校区间统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免试就近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按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校区资源分布情况实行校区间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2017年我校南校区招收4个班、北校区招收4个班,共计招生人数在280人以内。 3、“就近入学”的规定(我校各校区范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产权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某一校区招收学额时,直接在该校区安排入学;当某一校区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在符合人户一致前提下实行校区间按照学生落户时间、产证时间等因素的先后顺序排列后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及居住地登记回执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及居住地登记回执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本学区户籍但持学区内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如是本市户籍学生按照本市“人户分离”条件;如是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按当年市和区义务教育文件要求提供其入学相关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注:以上所述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地(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都指在我校学区范围内。 4、本市人户分离(本市户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 依据《2016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办理。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我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就读。 5、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 (1)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父母、学生本人的原籍户口簿 (3)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学生的出生证 (5)学区内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学生本人) (6)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注:父母一方和学生的居住证的地址要和房产证地址三证一致。且2017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闵行第五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