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盛家街40号
二手房 (3个小区)
共147套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2年以上
- 名额规定:
5年一名额
- 招生规模:
4个班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2009年 9月 1日-2010年 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 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童。 残疾儿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5月23、24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1、对于本区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的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二)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三)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 凡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5月23日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总部(斜土路265弄30号)、5月24日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分部(文庙路145号)报名、验证,由区入学鉴定委员会测定后安置学校。
招生简章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光明初级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