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德馨小学
- 别名简称:
德馨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即墨市文化路599号
二手房 (9个小区)
共1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1、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学生: 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行政村的,以行政村所在区域为准;其父母户口均未在行政村的,以其父母房权房所在区域为准;其祖孙(或外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一年以上且其父母无房权者、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但无房权房租房者,由本区域内学校先行登记,并组成专门小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接收。 2、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的子女到城区中小学就读,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的规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即墨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符合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到指定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一方在即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2010年6月底的营业缴税发票; (2)父母一方在即暂住证; (3)父母一方在即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5)初中学生需带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二)有关证件的认定 房权证、户口迁入等有关证件的有效时间截止到招生之日;户口簿应是公安部门近年来颁发的新证方为有效;无房权证的,应出示房管部门正式购房发票或单位集资原始单据等有效证件;购买新房但尚未建成交付使用的,不列入区划招生范围之内。 (三)对境外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由市教体局审查其本人签证和父母护照、单位证明、房权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暂住证,符合条件的按青教字[2004]46号文件、青教通字[2004]117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四)2010年组织人事部门正常调动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凭干部调信和军转干部证明)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有固定住房的,其子女入学按居住区域安排;无固定住房的,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华侨子女申请入学的,由教体局审查其身份表、监护公证、监护人的户口簿、房权证、暂住证、体检证明、学历证明等证件,符合条件的按青政侨字[2010]7号《关于华侨子女来青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六)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含原区扩建二期、三期等)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城建局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原件),到市教体局办理本区居民子女上学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