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1、招生时,要按照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常住户口优先”及“购房证明和居住证办理时间在前优先”三个原则进行招生。 2、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并在服务半径内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到划片学校做入学前摸底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做摸底登记时需提供“四证 ”。“四证”为:原籍户口本原件;现住地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加盖现住地社区部门审验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盖现住地社区计生部门审验章)。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