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玉山镇振华实验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5年一个名额
- 学校地址:
玉山镇鹿城路618号
二手房 (15个小区)
共4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振华小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查阅次数:735次] [发布时间:2017年6月7日] 振华小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或前期户籍生预报名时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如在5月30日之前已预报名成功,且无需修改信息的则系统默认为报名成功。 (2)现场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1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3日、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4)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1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1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5)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1日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6)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跟随父母就读的初中学生不享受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区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直属学校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公办学校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注: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已在5月6日~7日到学校现场报好名的,6月10日~11日不需要来校进行审核认定了。
